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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是什么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7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应当包括原告、义务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赔偿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官员非法行使权力侵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时,国家给予的赔偿。这种补偿是国家向因行政机关及其官员非法行使权力而受到损害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一种补救形式。此类行为侵犯了这些个人和实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是什么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是什么

  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

  行政赔偿诉讼不收费。如果受害者在赔偿纠纷问题上与对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以下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用: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违法拘留或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这是关于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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