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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请求刑事赔偿 如何请求刑事赔偿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6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个别地方的司法机关存在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申请人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合法受理案件。赔偿义务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制定并送达申请人《刑事赔偿决定书》。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如何请求刑事赔偿 如何请求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程序

  1.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2.国家赔偿,也称为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受害人有权依照该法获得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按照该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1.刑事赔偿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

  2.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满意,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30天内,或者复议决定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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