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 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


一般的情况下,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该行政机关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多个侵权的行政机关,那么这些机关都将成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
3、侵权行为必须违反了执行职务的法律规定;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法性质具体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是一项法律,其性质具体是对公务员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时,由国家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该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该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