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刑事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刑事案件处理的方式只有一种,就是通过法院判决。如果犯罪罪行轻微,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这种比例很小。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的,依法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纠纷,刑事不叫纠纷,叫犯罪,就是要判刑的那种行为。刑事犯罪不仅要赔钱,还要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纠纷主体有哪些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实施目的的诉讼行为而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刑事诉讼主体一般分为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主体通常不包括国家专门机关,但对其他主体范围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主体仅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另一种观点认为还包括其他所有诉讼参与人,如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证人翻译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主体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刑事诉讼确已成立,并且还在审理过程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刑事诉讼程序不成立或者,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要有一定的物质损失。民事诉讼审理的一般都是损害赔偿方面的案件较多,没有物质损失一般很难提起民事诉讼。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有什么区别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刑事纠纷是指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由于利益、情感等方面的原因并通过犯罪这一特殊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不协调的关系。其依据的法律不同,处理民事纠纷依据民事法律,如民法典等,处理刑事纠纷依据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平等的主体,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公诉案件中,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诉权,在自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