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会不会还有法律效力 合同诈骗成立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就还有效力,但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旦合同被依法撤销,该合同即无效,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合同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该合同无效,不对当事人产生效力。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生效条件,但属于可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诈骗罪的特点
这里的“合同”主要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种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其行为具备以上特征,即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2.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了欺诈手段;
3.合同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程度。
这里的“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种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如果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具备了上述特征,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上,这种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主观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上,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