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其实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它实际上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是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死刑立即执行是犯罪行为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判处死刑的罪
1、劫持航空器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航空器严重破坏的;
2、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
3、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