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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01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1、适用的事项不同: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的实体法律关系。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出现的程序性问题,不是实体法律关系。2、依据不同:判决作出的法律根据是实体法,而裁定作出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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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1、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

  2、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通常审判结束后,法院都会给当事人判决书。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3、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4、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5、判决和裁定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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