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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4-23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最容易引发矛盾的环节。如何将夫妻共同积累的财富进行合理分配,既关乎双方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离婚后的生活质量。我国法律为离婚财产分割制定了明确规则,只要掌握这些要点,就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离婚财产究竟该如何合理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财产的合理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确保公平合理。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步骤: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给一方)等‌。

  ‌分割原则‌:

  ‌遵从约定‌:如果有婚前或婚后的财产约定(如AA制),则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平均分配‌: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各占50%‌。

  ‌兼顾弱者‌: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有困难、身体患病、因对方有过错或遭受暴力等,分割时应适当向弱者倾斜‌。

  ‌考虑过错行为‌:如果一方存在重婚、虐待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方式‌:

  ‌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

  ‌折价补偿‌: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

  ‌价金分割‌: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特殊情况处理‌:

  ‌婚前按揭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协商解决‌: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避免情绪化的决策‌。

  ‌法律判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但判决结果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双方的期望‌。

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8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80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民事诉讼法》

  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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