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怎样减刑 诈骗罪怎样减刑
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真正的悔过之心,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考虑减轻刑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予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可以和缓刑合并吗
减刑、假释和缓刑一般不可同时适用。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如果确实适用缓刑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可以宣告缓刑。
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2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3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超过20万元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如果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作为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属于惯犯或者流窜作案且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所得财物,致使被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所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