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判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怎么处罚量刑
一般情况下,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的判罚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行为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则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根据犯罪情节、犯罪数额、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认定中,如何区分情节严重和情节较轻?
1.销毁的数量和性质:如果销毁的会计凭证数量较大,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销毁的会计凭证属于重要的、机密的等性质,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
2.主观故意和态度:如果行为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并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等,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如果行为人无意中销毁会计凭证,并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等,那么就属于情节较轻。
3.原因和目的:如果销毁会计凭证是因为担心被追究责任、逃避惩罚等原因,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如果销毁会计凭证是因为疏忽大意、不了解相关规定等原因,那么就属于情节较轻。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如销毁的会计凭证数量巨大、涉及金额巨大,或者销毁的会计凭证属于机密性质等,可能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如果存在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罪是指故意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