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自首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在个别情况下,犯罪分子的罪行严重,即使具有自首情节,也不能仅凭自首情节来决定是否从轻处罚。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自首情节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的认定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自首和坦白的区别
1、自首是指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而坦白则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通常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而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根据法定规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而坦白则是根据酌定情况从宽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