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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一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一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1-22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3.主体方面。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一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一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

  1.对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2.对于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3.对于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行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能缓刑吗

  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犯,根据刑法规定的条件,可以严格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被适用缓刑,但同时应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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