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如何认定 金融诈骗罪如何认定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欺骗公私财物或金融机构信用,从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可能包括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不同罪名的定罪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第《刑法》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诈骗罪可以减刑吗
金融诈骗罪可以申请减刑,但需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减刑适用于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
具体来说,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刑的对象只受到刑种的限制,而不受犯罪性质和刑期长短的限制。
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法定减刑情节的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减刑。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适用。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申请减刑。
票据诈骗罪怎么判
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