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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反盗版侵害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03

  和对方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诉,或到法院起诉,或是报警。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反盗版侵害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强制消费

  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强制消费情节较轻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可按规定判处10日以下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可按规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交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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