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亡的应承担什么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


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及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的责任:
1、修理:指经营者对售出的存在瑕疵的、可以修复的商品,进行修理,使之达到应有的质量标准。
2、重作:指经营者所加工制作的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重新制作,以达到既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
3、更换:指经营者所售出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应该负责换为合格商品。
4、退货:指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收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商品,并把货款退给消费者。
5、补足商品数量:指经营者应将售出的重量、或尺寸或容量不足的商品,应该以标准的计量器具衡量补足。
6、退还货款和服和费用:指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货款和服务费用。
7、赔偿损失:指经营者除了按以上方式承担应有的责任外,对于因其提供商品或服务而给消费者造成的其他损失,应该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