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义务都有哪些? 经营者的义务包括什么
经营者的义务包括:1、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2、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3、经营者应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经营者应当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5、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经营的义务规定,经营者有以下义务:
1、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真实情况,比如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4、标明名称和标记。
5、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
6、保证质量、承担“三包”责任及其他责任。
7、不得用格式合同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8、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8、尊重消费者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