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民商法 > 物权保护 > 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 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 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20

  应对债务危机的办法:如果是企业的债务危机,企业可以尽力还款,或者实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企业破产;如果是自然人的债务危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协商不成的,应尽力筹资资金进行清偿。

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 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债务危机的特征

  债务危机状况的基本特点有:(1)规模巨大;(2)高度集中;(3)处境艰难。

  债务危机是指在国际借贷领域中大量负债,超过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偿能力,造成无力还债或必须延期还债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债务相互抵销的,债权债务终止。

  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