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抗辩什么意思 什么叫对物抗辩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3
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任何票据债务人都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抗辩。对物抗辩一般包括票据行为不成立、票据未到期、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票据上有有伪造、变造情形继而所产生的一类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的事由而为的抗辩。
对人的抗辩和对物的抗辩怎么区分
1、抗辩内容不同
对物抗辩主要是对票据本身内容发生的抗辩。对人抗辩是对特定债权人行使的抗辩的抗辩或主观的抗辩,是相对的抗辩。
2、抗辩类型不同
对物抗辩一般包括票据行为不成立、票据未到期、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票据上有有伪造、变造情形继而所产生的一类抗辩。对人抗辩一般包括债权人欠缺实质受领票据的能力、票据债权人恶意取得票据、票据债权人欠缺形式上受领票据的能力等,是相对的抗辩。
3、抗辩面对的债权人不同
对物抗辩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对人抗辩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最新问答
最新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