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每个纳税人都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就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以下情况之一适用于纳税人,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未竣工但进行整体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规定,第九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提供。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需要提供。
(三)需要提供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四)如果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
(一)当项目符合清算条件时,需要向税务局申请清算。
(二)首先需要进行一个测算。
(三)可以寻求税务师事务所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鉴证报告和申报表。选择的税务师事务所应该按照严格的标准提供底稿,并进行多次沟通,以确保达到要求并遵守发售法规。最好选择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
(四)在获得鉴证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局。
(五)税务局会组织清算小组进行审核,该小组通常由多人组成,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沟通。
(六)审核完成后,税务局会确认申报的数据或者接受他们清算出的数据。
(七)税务局会发出通知要求缴纳税款,通常会给出一个通知单,要求在15日内缴纳税款,一旦缴纳完成,清算过程就算结束了。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