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向规划局窗口提交项目报件登记。项目经办人会仔细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以确认项目符合规划要求。一旦通过审核,会进入会签流程。最后,设计科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年。在一年有效期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其附件还应包括规划条件。若在此期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则其有效期将与该证相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要求。
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
要获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对于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国有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对于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必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外,项目还需获得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