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否只拆迁不赔偿 农村宅基地是否只拆迁不赔偿


在我国,实行的政策是“房地合一”政策,只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对住宅用地不给予补偿。政府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必须遵循适当的程序,包括征得受影响个人的同意,并在进行拆迁房屋之前提供足够的赔偿。同样,对于商业开发,开发商和房主之间必须进行谈判,并且必须在进行任何拆除之前达成协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主体资格:核对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确保出租人有权出租土地。
2.租赁期限:明确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3.土地信息:详细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等相关信息。
4.土地性质:如果土地是良田保护地,约定不能在其上盖厂房等建筑物。
5.改建、扩建约定:约定对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的所有权归属。
6.转租约定:约定是否可以将租赁权转租给第三方。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约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土地增值税特点
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指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较广泛。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情况外,均应按照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根据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率的高低来确定,采用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纳税额较多;增值率低的,税率低,纳税额较少。土地增值税实行按次征收。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土地增值税按次征收,每次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收一次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第九条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