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税是什么 房屋增值税是什么


房产增值税制度是指国家对房产增值收取的费用。房产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在购买房产后不到两年就将其出售,就需要缴纳相应比例的增值税。而如果购买房产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具体的征收标准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房产增值税税率
房产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规定如下: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未超过100%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但未超过200%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部分,税率为60%。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中,每级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都包括本比例数。
房产增值税如何征收
按照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根据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根据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提供发票但能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对于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情况,可以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对于不能提供购房发票但能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情况,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