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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童工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7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

所谓童工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童工受到工伤怎么办

  对于童工,世界各国劳动法规定不完全一致,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2、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法律依然保护童工的正当权利,用人单位对因工受伤的童工应当依法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

  雇佣童工的处罚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元到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元到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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