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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空头支票后果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4-23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且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开具空头支票后果有哪些

  开了空头支票就是票据诈骗吗

  不是开了空头支票就是票据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才会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签发空头支票的行政责任

  1、罚款:企业若签发空头支票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处以其签发空头支票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资格罚:除对签发空头支票的企业规定了罚款处罚外,对于多次签发空头支票的企业,银行还可以取消其签发支票的资格。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且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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