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办理方法有哪些 转账支票办理方法有哪些
出票:要启动付款流程,同时考虑到具体情况。票据交付:转账支票一经签发,应及时交出指定收款人:票据流通使用:为方便交易,转账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背转和转账,确保资金畅通。委托收款或付款提醒:转账支票收款人或持卡人可委托自有银行收款或通知发卡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款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支票,银行应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收妥后入帐。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持票人持用于转帐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转账支票的特点
1、对转账的最低金额没有限制。
2、转账支票只作转账用途,不可兑换现金。
3、过户支票可背书并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
4、客户可方便地将转账支票直接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可前往各自的银行启动转账流程。
5、发卡人有权授权在转账支票上加列收款人姓名及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没有这些授权添加的转账支票不能被背书或出示付款。
什么是票据挂失止付
如流通票据因错放或被盗等原因遗失或被盗,发行人应提供正式信函或相关证明,并填写一份由三部分组成的《遗失及停止付款通知书》。丢失和停止付款通知表应包括以下详细信息:仪器丢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票据的种类、数目、金额、发行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姓名及收款人名称;请求停止付款的人的姓名、他们的营业地址或住所以及联系信息;并应加盖银行公章。
然后将此表格提交给银行以请求停止付款。如果缺少上述任何详细信息,银行将不接受该请求。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