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财产如何判决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感情破裂,选择起诉离婚时,财产的判决往往是双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毕竟财产的分配直接关系到离婚后各自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状况。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起诉离婚后财产是如何判决的。
起诉离婚后财产如何判决
起诉离婚后财产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原则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收入、房产、投资等。
婚后收入: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原则上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投资:如股票、债券等投资所得。
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协议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来说:
照顾子女: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需求。
照顾女方: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女方权益。
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