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 哪些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往往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不仅关乎双方未来的经济生活,也直接影响离婚后的生活质量。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有财产究竟该如何分割?下面将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为你详细解答。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书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均等分割: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财产来源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各自所有。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如果一方有出轨、家暴或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可能会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