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告身份明确;3.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明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赔偿的赔偿方式
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受害方与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国家对其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而国家则有责任履行赔偿义务,以一定的方式对受害方进行赔偿。我国赔偿法规定了主要的赔偿方式,包括:
1.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实际损害程度进行计算,并以相应的金钱形式支付给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大部分损失可以用金钱来补偿,因此支付赔偿金是主要的赔偿方式。
2.返还财产,即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占有他人财产并造成损害时,如有可能恢复原状,应进行修复以恢复财产的原始状态。
3.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每日的赔偿金。
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
行政赔偿诉讼不收费。如果受害者在赔偿纠纷问题上与对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以下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用: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