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有什么 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果医生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民事责任: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主体
在国家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中,赔偿的主要责任方是医疗机构本身,特别是医院,而不是个别主治医生。因此,受害人应该对医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对主治医生提起诉讼。
在私人诊所的医生造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诊所的所有者(通常是医生本人)负责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伤害是由私人诊所的员工造成的,那么诊所的所有者有责任赔偿。
此外,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在于涉案医务人员。此外,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
医生的权利有哪些
1、就医权包括诊断权、疾病检查权、就医权(含处方权)、出具相应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及选择合理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
2、在全日制和在职学习期间,患者应理解、支持和配合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
3、医学研究权要求患者在自愿接受新的诊疗方法或参与流行病学或家族遗传病调查时,以诚实的态度积极配合医护人员。
4、人的尊严权。
5、获得合法工资和福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