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故意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 故意伤害能否申报工伤
刑事案件故意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属于工伤,不过被害人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和重伤标准的时候,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如果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伤残的,生活和劳动受到影响,从而减少物质收入的,应当给予残疾赔偿金。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