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纠纷范围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由中规定的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务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是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指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引发的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劳务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劳务合同纠纷能否直接起诉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可以直接起诉。如果约定了仲裁,则应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