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之后续治疗误工费如何计算 评残之后续治疗误工费如何计算
评定残疾后,如需继续治疗而造成误工,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标准,给予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伤造成的误工,应当给予误工护理费。误工费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如何计算误工费
1、以最接近的工种和技能水平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计算误工费。
2、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工作经验和资历等,结合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进行个性化的计算。
3、如果受害人有过一定的工作经验,可结合受害人的历史收入情况和就业前景,参照同行业同等资格的工作者的平均收入或市场行情,计算误工费。
4、如果受害人是自营业者或自由职业者,可以依据其经营收入、合同收入、税务证明等,进行误工费的计算。
误工时间的确定方式
1、医疗证明:如果受害人受伤后需要住院或到医院就诊,可以依据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来确定误工时间。医疗证明应包括确诊时间、治疗时间、住院时间、诊断结论等内容。
2、工伤认定书:如果受害人的工伤案件已经得到认定,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来确定误工时间。工伤认定书应包括工伤认定的时间、工伤性质、伤残程度、误工期间等内容。
3、审判文书:如果受害人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可以依据法院的审判文书来确定误工时间。审判文书应包括受害人受伤的时间、认定的误工时间、误工费的计算等内容。
4、证人证言:如果受害人没有医疗证明或工伤认定书,可以依据证人证言来确定误工时间。证人应包括受害人、雇主、医疗人员等,证言应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一致性等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