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报废车辆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8
车辆报废的处理具体如下;(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一般情况下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最新问答
最新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