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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子可以婚后加名字吗 婚前购买的房子可以婚后加名字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1-17

  一方结婚前买的房子经过房产的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如果婚前财产加在另一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有,一旦离婚,另一方有权分割。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对方就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在分割时,加上名字时同意的,按份分配;未达成协议的,按均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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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及奖金,指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取得之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之政策性收入及补助。

  2、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收入。

  3、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例如获得的稿酬,也是夫妻共有的。

  4、从继承或者赠与中获得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过程中,一方或者双方通过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对遗产的继承,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获得,而非实际的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丈夫和妻子都有权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公平地分配,对共同的债务也有同等的责任。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配婚姻财产时,应注重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利的保护。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离婚时,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5、如果一方的个人财产因共同生活而消耗、毁损或丢失,对方不应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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