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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4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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