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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9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有:1、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未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法律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守约方收集完相关证据后,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

  (2)法院受理案件后,确定开庭时间;

  (3)法院经过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作出具体判决。

  不履行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3)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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