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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1-21

  一是利用虚构实体或者冒充他人签订合同,欺骗对方获取其财物的行为。二是以伪造、变造、无效的文件或者其他虚假的财产证明为抵押品,骗取对方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获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三是缺乏履行合同实际能力的行为,采用初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履行合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欺诈到哪里举报

  当事人在遭遇合同欺诈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报案、控告、举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成笔录,并经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确认后签名或盖章。这样可以确保报案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合同诈骗罪的标准量刑

  对于犯本罪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独处以罚金;若犯罪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单位犯本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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