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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终止主要有哪些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主要有哪些后果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1-10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除非自身原因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在他人接管所受委托的事物前,委托人仍须为其服务;3、受不可抗力影响而终止的,应立即告知委托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本条是指因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继续在享有委托合同的权利范围内履行义务,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时,委托合同已失去实际存在的意义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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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合同终止的条件

  1、一方或两方当事人都死亡。2、一方或两方均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如果一方为企业,那么一方当事人。但是并不是强制性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来排除或者限制该条款的效力。。

  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在双方都同意委托事项的情况下,授权委托的关系才成立,而不是以当事人是否有实际履约要件。

  2、委托合同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

  3、受讬人将根据委托人之指示及请求,办理委托事项;

  4、委托契约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讬人的互相信赖之上的,具有较为严格的人身属性。

  法律依据

  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合同终止】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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