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算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算抽逃出资
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断定股东仅根据其对公司的贷款挪用资金在法律上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有关部门不宜仅根据股东借款或出借资金的事实认定挪用资金。股东借款不构成抽逃出资。只要程序正当,就是公司借款给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表现
1、成立公司时,过桥贷款被用作初始资金。一旦公司注册成立,部分或全部过桥贷款将被撤回。
2、伪造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买卖交易等虚假交易关系,将股东注册资本的一部分转让给个人股东。
3、验资完成后,收回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如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能、场地使用权等。
4、不提取法定准备金或制作虚假财务报表人为夸大利润,然后在短时间内通过利润分配提取资本。
5、提取货币出资,使用其他未申报价值明显低于申报价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弥补不足,以达到资本外逃的目的。
6、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间接提取资金。
出现债务纠纷要如何解决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通过及时和适当地使用这些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一些债权人往往因为担心破坏关系而拖延谈判阶段,从而错过了许多收回债务的机会。
申请付款指令是收回债务的有效方法之一。根据我国的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款项或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可以向债务人送达付款指令。
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还款令后十五日内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偿付令追偿债务的最大好处是快捷有效。当然,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