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什么意思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详解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它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原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服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交易所的法律地位有何差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交易所市场在法律地位上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交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三方面。服务对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而交易所市场主要服务于成熟企业。
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设计了优化的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及竞价转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交易所市场主要提供竞价转让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标准化的方式,投资者准入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比交易所市场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区别吗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区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全国性证券市场,是公开市场,挂牌公司准入和持续监管纳入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股东人数可超200人;在交易制度选择上没有障碍,可以连续、标准化交易。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属于非公开市场,不属于证券市场,受国发〔2011〕38号文的约束,其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非公开”),股份不能拆细交易(“非标准”),交易频率须严格执行T+5(“非连续”)。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