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新政的主要内容 企业融资租赁新政的内容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建立规范的融资租赁物登记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2、完善财税政策,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3、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4、完善公共服务。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具体措施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研究出台融资租赁行业专门立法,建立健全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体系,研究建立规范的融资租赁物登记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完善财税政策
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融资租赁合同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扩大融资租赁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
3、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
4、完善公共服务
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全面的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融资租赁业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行业景气指数。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融资租赁相关专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培训、教材编写、水平评测、经验推广、业务交流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