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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改革有哪些影响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18

  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的正常运营与企业的融资结构直接相关。企业融资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够正常进行,财务目标能够按期达到,企业的价值能够实现最大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合理规划融资,得到运营资金的最大值,同时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在允许范围的最小值,获得盈利的最大化。

融资方式改革有哪些影响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

  融资结构与模式的历史变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国民经济由国家进行分配,国有企业的融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当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国有企业,运营资金充足,负债率低,基本不会出现负债,企业的所有资产,无论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几乎都来源于国库。

  (2)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各方面政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资金不再仅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更多的是转向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单是依赖国家主导带动发展,而是实行了国内多种形式企业共同发展的模式,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国有企业也不再享有无偿的资金支持,而是转向实行有偿向银行贷款的政策。有偿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提高了国有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3)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部分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上逐渐进行股权融资。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开始多元化,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并行,与此同时也采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融资渠道的拓宽极大的促进了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融资的方式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四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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