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够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可不可以独立核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1-12
分公司能不能独立核算需要看具体情况。满足如下条件,一般就是可以进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开立基本账户。独立会计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编制会计报告。非独立核算就不用了,要到总公司核算。但是不论是否是独立核算,都要求单独建账。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
1、分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有一定的资本,并在本地银行开立账户。
2、能够独立开展业务,能够与其他企业签订经济合同。
3、独立核算损益,有独立的核算机构和核算人员,有完备的会计核算制度。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是在总公司管辖下的分支机构,是指总部在其住所之外,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分支机构。一家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家公司拥有某一数量的股票,或者由另外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和控制的一家独立的公司。
2、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是指在总公司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分公司的字样。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独立的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及义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
3、子公司一般对本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总公司请求承担分公司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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