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租房合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签租房合同需要的材料:承租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境外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护照或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房东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本人的身份证;另需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