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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关于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2

  物业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当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要求,擅自收取不应收取的费用或者收费标准不合理,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约定内容,业主无故拖欠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会如何处理。

物业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关于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物业管理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其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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