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解除物业服务人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法定程序是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5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人,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要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了,如果业主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解除物业合同,从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物业服务人的损失。
业主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形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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