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业主怎么维权 房子烂尾业主应该怎样才能维权
因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业主应当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与按揭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令解除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与按揭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房子烂尾业主怎么维权
第一:在开发商资金链出现断裂的时候,银行往往是最先得到消息的,一旦确认开发商无法按时还款,银行会率先向法院起诉,要求查封开发商所有财产。而开发商们尚未建造完成的楼盘,已经预售出去的业主交过钱的房子也在其中。
第二:开发商也是有预警的,不少不良开发商在确认自己即将破产的时候,会抢先所有人一步转转移自己的财产:比如利用施工单位来虚报工程款、利用员工虚报工资等等,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第三:业主存在先天的劣势,不仅最后一个收到信息,而且反应也很慢,甚至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根本没反应。
想要维权,在确认烂尾楼初现的时候,业主们就必须团结起来展开行动:
首先,要团结起来,形成紧密的组织。业主们要清楚,在这个团体内所有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那就是维权,在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大家才会同心协力,在各种方面发挥自己能起到的作用。
第二,选出优秀的业主代表。最基础的就是人品好,不能被开发商收买“背叛”组织,其次要有充足的时间—和开发商和法院扯皮,而且最好是有多个业主代表,有头脑有手段。
第三,杜绝搭便车行为。不少人觉得虽然和自己利益相关,但是有人当了出头鸟就在后边看着吧,等着维权成功就行了,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是最可耻的,务必要杜绝,最好是在维权开始之前业主们就签署共同的保密协议和议事规则,共同付出,共同进退。
第四,快是关键:尽快提起诉讼。尽管不能和银行同步,也不能太慢,立刻提起诉讼,以开发商违反售房合同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让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很多人不懂为啥,购房者是有基本债权优先受偿权的,但是只有在起诉的时候权利才会被“激活”,因此起诉才是关键!
买到烂尾的房子需要团结起来一起维权,选出相关的业主代表进行诉讼。诉讼不能太慢,立刻提起诉讼,以开发商违反售房合同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合同,在这个团体内所有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条 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