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一般需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还需要准备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相关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文件,是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2、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有当事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
3、医疗费相关证据:包括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医疗费用的收据和费用清单等。
4、误工证明:由受害人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损失的收入。
护理费相关证据:如果受害人需要护理,应提供医院或专业护理机构出具的护理证明和相关费用清单。
5、财产损失证据:如车辆修理费用、车辆折旧评估报告、财产损失的收据等。
交通费和住宿费证据:如果受害人或家属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相关票据。
6、伤残鉴定意见:如果受害人伤情达到伤残等级,应提供法医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书。
7、死亡赔偿金相关证据: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书、丧葬费用的收据和清单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