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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借名买房不配合过户咋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2

  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对方拒绝过户的话,实质出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际购房人应当列举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协议及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能够证明确实是借用对方名字购置房产;转账记录、银行汇款记录,证明由实际购房人出资。)

借名买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借名买房不配合过户咋处理

  借名买房要注意哪些

  1、清楚房屋性质

  首先就是要了解清楚所买房屋的实际情况,现在的房价上涨厉害,很多人看到机会就想要赚钱,高价将房子卖出去,把存在问题的房屋拿出来售卖,买到这样的房屋不仅无法办理产权,还会惹上更多的纠纷,得不偿失。还要了解一下房屋是否能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署协议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在利益面前不管对方是谁,关系有多么亲密,如果想要借名买房,都要事先签署相关的协议,便于保护自己的权益,双方自觉遵守条约。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并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缴纳的,借名人汇款时,一定要备注汇款用途是与“代本人支付购房款”有关。

  3、保留证据

  为了避免后续出现纠纷的情况,出资人应该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保留证据,在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和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收集好证据,比如可以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另外,首付款汇款单、按揭还款单、完税证明、登记费用缴纳证明等一定要保存完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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