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网签备案依据是什么 网签备案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20
商品房网签备案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没有建成的商品房提交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一般都是房屋预售的情形,签订预售商品房合同需要在网上进行网签,并且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手续,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在网上输入备案号可以查询房屋的相关信息。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网签和备案中的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产开发管理条例》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其中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且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各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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